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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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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四章 供水设施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三条

有效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相关标准,对供水设施设定安全保护范围,在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保护措施。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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