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协同推进的原则。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