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勘查作业区、矿区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原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情况年度报告,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