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第二十条有效采矿权人在开采主要矿种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浪费;对暂时不能综合开采或者必须同时采出但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失破坏。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