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