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工会,应当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