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第五十五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在作出解释之日起三十日内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2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