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条例/第四章 科教创新第二十五条有效三江新区应当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各类人才到三江新区创新创业,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三江新区在人才分类评价、职称评审、岗位管理、薪酬待遇等方面探索试点。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