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十六条有效三江新区应当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地上和地下空间利用、片区开发和城市更新工作,突出产城融合发展,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三江新区应当加快区域内铁路、高速公路、枢纽场站、港口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省人民政府安排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持三江新区符合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