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数据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本省公共数据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非公共数据交易按照市场自主定价进行。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