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因生态保护等公共利益需要,造成湿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