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数据条例/第五章 数据安全第四十四条有效发生数据安全事件,网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数据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危害扩大,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