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科技创新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海洋产业协同创新体系,打造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