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推动海洋文化产业发展,深入发掘海上丝绸之路、琅琊文化、海防文化、水下文化遗产等海洋文化资源,推进海洋特色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建设。鼓励开发海洋文化创意产品。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优化海洋旅游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整合海洋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丰富海洋旅游产品供给,发展滨海游、海岛游、海上游、邮轮游等海洋旅游业态,培育海洋旅游区域品牌,打造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

鼓励海洋文化、旅游与休闲渔业、体育、医养健康、教育研学等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