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婺源传统风貌保护传承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体现婺源历史文化内涵的传统地名应当予以保留或者恢复。确需更名的,民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意见后,依法报批。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