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婺源传统风貌保护传承条例第二条有效婺源县行政区域内传统风貌保护、传承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婺源传统风貌,是指反映婺源经济社会发展沿革,体现婺源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传承,具有生态、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自然风貌和人文风貌。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