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黄牛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延边黄牛品种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资金,用于延边黄牛养殖管理,扩群增量,品种保护、改良、选育,品牌创建与推介,标准化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培育等方面。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延边黄牛品种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保障品种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工作正常开展。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2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