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历史文化、节庆文化、民俗文化等与四平玉米主食化产业相融合,提升四平玉米主食化产业文化价值。

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