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室外公共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不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室外体育场地、器材和设备。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