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建筑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