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报告第三十一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报告后,可以由分组会议、联组会议和全体会议进行审议。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报告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