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八条有效拟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会议提出,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提出审议报告。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