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高原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高效利用、科技支撑和法治保障的原则,坚持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基础性、长效性、公益性定位,构建多层次收集保护、多元化开发利用和多渠道政策支持的运行体系。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