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高质量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