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加强绿色出行宣传,鼓励、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作为机动化出行方式。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