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从事道路运输。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