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第九条有效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组织的指导服务、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