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