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