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支持和引导传统工艺美术生产经营者加强对传统技艺的挖掘传承,在保持传统核心技艺的基础上,加快工艺美术设计观念、艺术风格、实用价值的创新转化,开发具备传统特色、适应现代生活的工艺美术品和衍生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