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三章 应用第十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共同研究、开发和应用专利技术。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