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对本省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省人民政府设立广东专利奖,对为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效益的专利项目实施单位和有重大贡献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予以奖励。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