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三章 政府的定价行为第十八条有效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进行价格、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制定、调整价格的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