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再生水利用设施周边进行施工作业可能影响再生水设施安全运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通知经营单位,制定再生水设施保护方案。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