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再生水利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其投资纳入主体工程总概算。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