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第六章 供热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八条有效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公开投诉电话、信箱,受理投诉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投诉人。供热单位应当加强供热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管理,向社会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