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城乡社区组织可以通过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在本社区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

鼓励慈善组织对城乡社区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进行指导,或者与城乡社区组织合作开展慈善活动。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