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汉中藤编行业及地方标准的制定、完善和实施,鼓励藤编生产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生产标准,建立产品溯源体系,增强汉中藤编特色产品核心竞争力。

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