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养老服务相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4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