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六条有效市、旗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公布投诉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依法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并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4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