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养康养结合机制,促进医疗、康复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民政部门整合医疗、康复护理和养老资源,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组织建立医养联合体和多点执业绿色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执业。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