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9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