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古籍修复材料、数字资源、文化创意产品等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加强培训和分类指导,在古籍保护修复、整理出版、数字化、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领域引导相关单位或者个人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著作权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