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公共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盲道、坡道、电梯等无障碍设施,配备爱心轮椅、母婴室、自动体外除颤仪等便民设施,加强巡查管理,及时劝导、制止不文明行为。

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