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2008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