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