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改造单位使用未经鉴定的改造设计文件对锅炉实施改造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