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三章 特殊安全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锅炉设计文件中应当标明锅炉设计热效率和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放浓度。锅炉设计文件未标明设计热效率、初始排放浓度等信息,或者初始排放浓度不符合强制性指标要求的,不予通过设计文件鉴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