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对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等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新建电力设施项目和既有管线更新、维护工程,可以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