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以下简称节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节水工作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